柔寡断。你要是不喜欢她就该和她说清楚,你以后总会有恋人的,到时伤心的就不止维拉一个了!”
艾贝尔没说话,看上去有些尴尬。我则在懊悔我的心直口快。他会不会令爱的人难受关我什么事?多嘴!
“抱歉,是我多管闲事了。”
“不,你说得没错,是我没有考虑周全。对了,我们今晚去哪儿?”
“奥林匹斯饭店(olyprestaurant)。”
“啊,那是不是太让你破费了?”
用一个“太”字还不足以形容那里的消费之贵。
“不会。”我转着方向盘,同时给他一个自信的笑容。“我今天刚领了薪水。本来以为做不下去了,没想到我至少还能再做两周。”
“你和弗里蒙特先生谈过了?”
“是的,大家好聚好散,这才是现代人的爱情。”
“弗里蒙特先生是个不错的对象。”
“是啊,人长得帅,又有钱,我也很喜欢他的父亲老弗里蒙特先生。可就是太好了,反而让人觉得配不上。没办法,我还是讨厌‘灰姑娘’的故事。啊,我们到了。”
我驶进停车场,关掉发动机,推开车门,艾贝尔却显得犹豫。
“有什么问题吗?”
“也许我该先回去换套衣服。”
我打量着他。唔,好吧,我是有点坏心,没有事先告诉他来的是这种高级饭店,更没有给他时间去换一套适合的服装。不过我自个儿也没有好到哪儿去,至多是穿了条长裙。
“不用,你这样就可以了。放心,不会有人赶你出去的,过了预约的时间就不好了,你不知道这儿的位子有多难订!”
在我的劝说下(事实是我也不容他说“不”),我和艾贝尔走进金碧辉煌的饭店。上好的大理石地板反『射』着水晶大吊灯的光芒,闪亮的银制餐具辉映着来客们身上的珠宝首饰;甚至连这儿的侍应生也似乎高人一等,俯视的目光足以打击到任何一个穷人的自尊心。可惜对于从小就迎着这样的目光长大的我来说,强度还差了点。看看艾贝尔,先前还一百个不情愿,现在不是挺镇定自若的!当然,望向我们的目光也不是没有,不过我看多半是出于对我们相貌的欣赏,俊男美女的组合无论走到哪都吸引人的眼球。
我们很快坐定,开始点菜。艾贝尔又让我小小地吃了一惊,他点菜时熟稔的姿态让我小小地自惭形秽了一把。
“看起来你常来这种地方嘛!”
“怎么可能!”艾贝尔摇了摇头,“我只是在类似的饭店打过工,所以多少知道一点儿。”
“侍应生吗?”
“不,是洗碗工。”
我呛了一下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幸好开胃酒很快送了上来,我们啜着酒,谈论着一块儿工作的同事。我汲取之前的教训,尽量不谈及过于私人的话题。我并没有与他进一步深交的打算,所以也无须对他了解得过多。尽管如此,我还是清楚地感觉到他并非我原先想得那样沉默寡言、不好接近,相反,从某种意义上他还是挺能说的,尤其是冷着一张脸说笑话的本事更是令我佩服得无以复加。奥林匹斯饭店的饭菜也名不虚传,值得我的钱包为它消瘦不少。
吃完饭,我将艾贝尔送回他停车的地方,顿时一身轻松,还了这个人情债,我和他就可以继续老死不相往来了。
我和艾琳倒还真是难姐难妹,我这边的恋情刚刚告吹,她那边就出了问题。周六的下午我接到她想过来的电话,我就知道她一定是有了麻烦。
晚上七点,艾琳准时出现在我的公寓门前,手里提着半打罐装啤酒和一盒匹萨。我对着这两样东西直皱眉:
“艾琳,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靠身体吃饭的,你是想害我失业吗?”
艾琳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:“少来!平常你吃冰琪淋和巧克力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的职业?”
我叹口气,接过啤酒。有个太了解你的朋友也不好,连偶尔想发发牢『马蚤』都不行。我们边吃匹萨喝啤酒,边看雷利;西格(raleigh
seer)主持的脱口秀(talkshow)。艾琳的表现很正常,笑得前俯后仰,可越是这样就越表明问题严重。
喝完一罐啤酒,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:“说吧,到底是碰上什么烦心事了?”
“没有啊,我会有什么烦心事!”
艾琳看着我,表情无辜至极,能骗得了别人,但骗不了我。
“还给我装!没事你会周六晚上来我这?早不知跟谁出去玩了,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你!”
艾琳脸上的笑容消失了,她抓抓头发,喝下一大口啤酒,然后说:
“我恋爱了。”
我挥挥手:“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!”
“这次不一样。那个人、也许、是我的真命天子!。”艾琳咬着下嘴唇说。
看她那一副小女人样,我就知道她这回是真栽了。
我摇着头:“唉,真是想不到,我们的艾琳也会有认栽的一天。那么,问题是出在哪儿?他不爱你,还是他有老婆?”
“他是独身,而且他也说过他很爱我。”
“那就是太穷或太有钱?”
艾琳瞪了我一眼:“别『乱』猜,都不是!”她的语气低沉下来,“——他是个黑人。”
“哦,我的上帝!”我捂着脸,哀叹道,“都什么年代了,你竟然还有种族歧视的思想!”
“行了,布丽,别一副开明人士的口吻,你忘了你刚开始当模特儿那会儿一直四处碰壁的原因了?”
想起那段经历我不禁黯然,不得不承认艾琳说的是事实。
“好吧,你说的没错,但这和你的事没啥关系啊。你介意他是黑人吗?”
“当然不!事实上我觉得他帅极了,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,『性』感得要命!”
“那不就结了?你还烦恼什么?”
“问题是我周围的人,他们说不定会——”
“哦,艾琳,艾琳,”我有些生气地抓着她的肩膀猛摇,“现在是二十一世纪,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?爱他的人、想和他共渡一生的人是你,你管别人干什么?如果你为此错过他而伤心后悔,也只有你自己来承担,别人根本帮不了你。是你的感觉重要,还是他们的重要?你呀,真是聪明一世,糊涂一时。”
大概是我太用力了一点,艾琳看上去被我摇得七晕八素,等她好不容易清醒过来,她突然一把抱住我。
“布丽,你说的对,我怎么这么笨呢?我真是自寻烦恼,还好你提醒了我。我真是爱死你了!”
艾琳兴奋地在我脸上狠亲了两口,我赶忙躲开她的热吻。
“别恶心了,要真想谢我的话,记得结婚的时候让我做你的伴娘!”
“不行,不行!”艾琳抱着靠垫,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。“你比我漂亮,要让你当伴娘的话,一定会抢我的风头。要不将来有了孩子,让你做他的教母?”
“你还真是不知羞,我只不过随口说说,你竟连孩子都提出来了!”
艾琳傻傻地笑着,倒真有几分新嫁娘的样子。
稍后,当我们像以前那样躺在床上时,艾琳问我:
“对了,布丽,你和艾萨克;弗里蒙特怎么样了?”
“吹了。”
艾琳吃惊地翻身坐起:“吹了?为什么?你们俩不是发展得挺好的?”
我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将目光投向挂在衣橱里的黑『色』婚纱。
“那套‘真实的黑『色』’价值一千五百万,你的猜想没错,上面的钻石都是真的。”
“一千五百元?老天!你就把它这么挂着,也不怕别人来偷?”
“怕什么,又没人知道。”
“难道是因为它,你们——”
艾琳聪明又世故,有些事即使不明说她也能猜到。我沉默不语算是默认。
她伸手拍拍我:“这样就没办法了。别难过,好男人多的是,总会让你碰上的。”
“拜托,别把我说得好像嫁不出去的老女人似的!我这么年轻漂亮,想追我的多得像天上的星星。”
艾琳笑着搂住我:“是,是,你最漂亮了!啊,下次我带我的亲爱的给你看看,你一定会喜欢他的。”
“你不怕我抢了他?”我斜睨着她。
“不怕。他说了遇到我之后,他就成了‘『色』盲’,眼里再也看不到其他漂亮女人了!”
看着艾琳幸福的笑容,我突然有点小小的嫉妒。会为我成为“『色』盲”的男人在哪呢?如果有,请你快快出现在我面前。
阿门!
第1卷第七章希望重新开始
为期三周的外景拍摄到今天就结束了,接下来是持续一周的服装发表会。因而,这最后的外景拍摄地也就特别了一点,这无可厚非。可是——可是,也不必选在摩天大楼楼顶的直升飞机停机坪吧!
“看过《天使之城》()没有?你们就想象自己是里面的尼可拉斯;凯吉(nichos
kerney),是降临在二十一世纪的天使,坐在这楼顶边上,俯视着下面渺小而忙碌的人类,冷漠而超然。”
摄影师内文(nev)自顾自说得陶醉不已,完全没注意我发青的脸『色』。
“内文,我恐怕成不了尼古拉斯;凯吉,我——”
“放心,布丽,你一定行的,你有这种超脱于世的气质,再配上这套纯白的衣服。上帝,你天生就是天使!”
是啊,只一脚踩空掉下去,保准我能够立刻变成“天使”!
“不行,我有恐高症,我——”
“布丽,别孩子气。你是名模特儿,不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,你都得把衣服最美的一面表现出来,这是你身为模特儿的职责!”
我望着一脸认真的内文,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。最糟的是就在我犹豫的时候,我已被推到平台边缘。艾贝尔;雷丁已坐在那,看他的表情根本不像是坐在一百多米高的地方,更像是坐在剧场门前的台阶上。没神经到这种程度还真是让人既佩服又羡慕。
“我、我腿软了。我从没住过比三楼更高的地方。”
“没关系,其实一点儿也不可怕。来,抓住我的手,慢慢坐下。”
艾贝尔;雷丁向我伸出手,我立刻紧紧抓住了。此刻我脑中只想着要是摔下去会变成什么模样——可以肯定这绝不是我想要的死法——早忘了我讨厌他的事。
我战战兢兢地好不容易坐稳了,接下来是调整我的表情姿势,准备拍照。可是不行,我脸上的肌肉全叛变了,一点儿也不听我的指挥。
“别往下看,就不怕了。”艾贝尔安慰我道。
“那该往哪儿看?这上面的风景糟透了!”我没好气地说。
“你可以看着我啊!”
我转过头,艾贝尔;雷丁从来不笑的脸映入我眼中,依然是让人看了就生气的白肤红唇,黑『色』的长发,墨绿『色』的眼瞳。搞什么啊!他以为他是开颜料店的,弄得这么『色』彩缤纷干什么!一副娘娘腔,就算板着一张死人脸,也没有酷的感觉。扮酷,也不是人人都有这条件的。
直升机的螺旋桨声逐渐接近,我循声望去,顺手压住被吹『乱』的长发,相机的咔嚓声同时响起。
托了某人的福,今天的拍摄任务总算圆满完成。虽然自我感觉糟得很,其他人却对我的表现赞不绝口,特别是内文一口一个天使,让我差点想找面镜子看看我背上是不是多出一对翅膀来。
收工后,不知是谁提议一起去喝一杯以兹庆祝。我本打算去的,但一想到我那还在发软的双腿,便打消了这个念头。即使没有酒精,我今天受到的刺激也足够多了。
我甩着提包,走进地下停车场,一眼便看到了那辆蓝灰『色』的福特跑车。它和它的主人都曾伴我渡过不少快乐的时光,想要忘掉它并不容易。我暗暗叹口气,正想装作没看见,艾萨克却从车里出来,向我迎了上来。
“好久不见,布丽。”
我耸耸肩:“有吗?我不觉得有多久没见。”
艾萨克落寞地一笑:“是吗?可我感觉却像是很久没见。布丽,我想和你谈谈。”
“我已经说过好几遍了,我是不会卖‘真实的黑『色』’的,我要留着它出嫁时穿。”
“不是这件事,我对它已经死心了。我会靠自己的力量振兴公司的。”
我松了口气:“那就好。老弗里蒙特先生要是听到你这话,一定会为你骄傲的。”
艾萨克笑了:“如果是你为我感到骄傲,我会更高兴的。”
我心头一跳,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。
“布丽,自从上次见面后我一直在思考,我发现我犯了个错误,我不该答应和你分手的,我很想你,让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?”
他满眼真诚的看着我,我却被他突如其来的告白弄得目瞪口呆。
“等等,我们上次不是说得很清楚了?你怎么又——”
艾萨克急切地打断了我的话:“我知道,所以我说我犯了个错误。那时的我太幼稚,也太自以为是了,我没有认识到你对我的重要『性』。这几天我没有一刻不在想你,你的笑,你说过的话——我甚至没有办法集中精神工作,我的骄傲也阻挡不了我对你的思念。我很后悔我欺骗了你,让你受到伤害,我知道无论怎么做我都弥补不了,但我还是厚着脸皮来见你。我想再次对你说声抱歉,也希望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,让我重新开始追求你,好不好?”
说真的,有那么一会儿我确实被他的这一番话感动了,差点就要点头答应。但那晚我在街头行走的场景突然闪现在我脑中,令我清醒过来。
我尽我所能诚恳地对艾萨克说:“谢谢你,艾萨克,你的话让我很感动,但我还是只能说抱歉。”
艾萨克脸上难以掩饰的失望难过的神情令我愧疚了一番。
“别这样,艾萨克,你是个好男人,一定会找到比我更出『色』、更适合你的女孩。”
“不会的,布丽,你是独一无二的,不会再有女孩像你那样陪我去游乐园,拉我去看橄榄球赛。”
“喜欢游乐园、爱看球赛的女孩不止我一个,你一定会找得到的。”
“既然有了你,我为什么还要再去找?布丽,你为什么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呢?我们本来不是处得挺好的吗?你不是也原谅我了吗?”
“这是两码事。再说如果我真的很喜欢你、很在乎你,也不会这么快就原谅你了。你的条件很好,我觉得和你在一起也很愉快,但也仅此而已。我们可以做朋友,但不可能成为恋人。”
艾萨克仍固执地道:“没关系,你现在也许不爱我,但不代表以后不会。”
我叹口气:“没有用的,我要是能爱上你早爱上了,而且我也没办法让自己相信你,没有信任,我们又怎么可能相处下去呢?”
“不试试的话又怎么知道不能!给我个机会好吗?也算是给你自己一次机会。”
艾萨克近乎于哀求地看着我,我却差一点要抓狂。就算我原先有什么歉疚之心,此刻也被他磨没了。我真后悔没有和其他人一起去庆祝,要不也不会陷进这困窘的景况中。
“艾萨克,我不能再跟你谈下去了,我还有个约会,我要晚了。”
“和谁?”
我恼怒地瞪着他:“我和谁约会都与你无关吧?”
“你说不出是谁,你是在骗我。”
是啊,我是在骗你,怎么样?我很想这么说,但还是忍住了,我还不想死。我四下逡巡,想找一个替死鬼,正好看到一个人从入口的方向走来。我心中一喜,可定晴一看,差点没倒吸口凉气。竟然是艾贝尔;雷丁。拜托,老天要是想开玩笑的话,也来点新意吧!没办法,现在又不是去超市买东西,还可以挑三拣四的,这种时候有人能来已经够幸运的了。我向艾贝尔招招手,他走了过来。
不等艾贝尔开口,我抢先挽住他的手臂,对艾萨克说:“和我约会的人就是他啦!”
然后我又故作亲热地对艾贝尔说:“你怎么来得这么晚!”
艾贝尔;雷丁依然毫无表情(不过这样一来也看不出有何惊讶,原来“扑克脸”有这好处)地道:“对不起,维拉找我说了下工作上的事。你好,我是艾贝尔;雷丁。”
艾萨克恼怒地瞪着艾贝尔,不发一语。
我见气氛不妙,忙道:“那么就这样吧。艾萨克,我们先走了,以后再联络。”
说完,也不等他回答,我拉着艾贝尔就逃。他边走边压低声音说:“先坐我的车离开吧。”
我点头,跟着他来到他的车前。我们上了车,直到驶离停车场、看不到艾萨克和他的车,我才松了口气。
“多谢你的帮忙。还好你来了,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摆脱他。”
“你们不是已经谈好了吗?”
我手一摊:“我是这么想的,可他变卦了,想要重新开始,不管我怎么说都不听。真没想他是这么固执的人。”
“也许是执着吧。”艾贝尔淡淡地道。
“现在已经不流行这个了。”我嗤之以鼻。“咦,今天很希奇,没看到你的保姆经纪人跟你在一起嘛!”
“听了你的话后,我和维拉谈过了。”
“哦,希望她不会因此怨恨我。嗯,怪不得这几天看她有点怪。她不会有事吧?”
“没关系,她会挺过去的。”
我未置可否,反正她挺不挺过去都与我无关。
“我想差不多了,你可以送我回去了,艾萨克应该已经走了。”
“我不这么认为,而且这次你又欠了我一个人情。”
虽然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不出什么,但以我的聪明才智还是能听出他的言下之意。我叹口气,下意识地去看我可爱的钱包。
“还人情并不是只有请客吃饭一种方法。”
他看了我一眼,我立刻满怀戒心地看着他,再次怀疑他该不会有什么古怪的爱好吧。
“那请你看电影行不行?”我小心翼翼地赔着笑脸。
“我知道个地方,既不用花多少钱,又可以玩得痛快,只不过一个人去会很无聊,你能陪我吗?”
“你说的地方是天堂吗?”
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,艾贝尔的眼中似乎闪过一丝笑意。
“去了就知道了。”
第1卷第八章斗舞
只要能在路上看见一个警察,我就立刻要求艾贝尔;雷丁停车,但是没有,我只好像一个刚出校门的傻女生似的任由他带着跑。我本以为他会把我卖到——事实上我们也确实是往那个方向驶去——幸而没有。我们穿过,来到我之前从未去过的纽约的那一部分。
然后我看到做梦都想象不到的景象:一座废弃的广场被四个巨型探照灯照得恍如白昼,广场中央搭着一座简易舞台,一个乐队在上面又弹又唱,乐声经由两个大扩音器放大了十几倍。台下围着上百人,跟着音乐疯狂地舞动着。
“我的上帝,这是怎么回事?”乐声太响,我只好贴着艾贝尔的耳朵大叫。
艾贝尔也以同样的方式回答我:“这里是『露』天舞台,每晚都有不同的乐队来此表演。”
“免费的?”
“是的。有些乐队是想藉此被音乐公司相中,有些只想找个演出的场所。”
“今天表演的是谁,知道吗?”
“是‘桔子汁’乐队(theoranjuiceband),这是他们的第二身份。”
“你认识他们?”
“对,待会儿介绍给你认识,现在去跳舞,好吗?”
这个热火朝天的场面早已勾出我的舞瘾来了,艾贝尔的这句话可说是正中我的下怀。我跟着他挤进人群。大学那会儿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泡在舞厅里,只是当模特儿之后就没怎么再跳了,不过只消几分钟就让我找回了当初的感觉。
艾贝尔的舞跳得棒极了,一看就知道是“舞林高手”,有时还来几个夸张的动作,害我差点笑得没法儿再跳了。
“嗨,艾贝尔,上来,上来!”
我一抬头,发现我们不知何来到了舞台旁,台上的主唱——一个长着金黄『色』长发的男孩趁间奏时对艾贝尔叫道。
艾贝尔双手一撑跳上舞台,看来他常来这,一上台,就引来台下一片尖叫声。
“艾贝尔,今天跳什么舞?”贝斯手边弹边靠过来说。
艾贝尔想了想,俯对我说:“会跳探戈吗?”
我眼一瞪:“开玩笑,我可是一直被人称为‘探戈女王’的!”
艾贝尔伸出手,将我拉到台上,然后对其他人说:“今晚有舞伴,来段探戈如何?”
乐队里的每个人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示赞同和欢迎:鼓手快速地敲着鼓点,贝斯手则来了段即兴表演,吉它手弹出一连串的滑音,主唱则扯着嗓子鬼嚎了两声。声音暂停,接着响起探戈的舞曲。
艾贝尔毕恭毕敬地向我行了个礼,我忍住笑还礼。我有些时间没跳过这种舞了,生熟了不少,但今晚却跳得比当年任何一次都好——我有一个极佳的舞伴。台下的人也都停下来望着我们,一边合着节拍鼓掌,一边为我们叫好。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!
一曲终了,台下的人拼命地鼓掌。我因为兴奋和大幅度动作而有些喘不气来。
“太棒了!”主唱走过来,冲着我笑道,“我从没想到还有人能跳得和艾贝尔一样好,看得我都有点脚痒了,可惜我脱不开身。”
“没关系,让布丽代你一曲吧。我也好久没和你斗舞了。”
我瞪大眼看着艾贝尔,连连摆手:“不行,不行!我是个音痴,唱歌老跑调的!”
“没事,没事,只一首大家不会介意的。”主唱一边不由分说地把话筒塞进我手里,一边招呼同伴,“来一曲‘蓝月亮’(thebeoon)吧!”
另外三人立刻笑着演奏出前奏部分,而出了这个馊主意的艾贝尔和主唱各占据舞台的一角,摆了个pose。广场上的人又叫又跳,更疯狂了。
我似乎也沾染上了他们的疯狂劲,反正他们不怕丢了“桔子汁”乐队的脸,我还在乎什么。我拿起话筒,不客气地拉开嗓门唱了起来。
掌声震耳欲聋,虽然知道多半是因为艾贝尔两人出『色』的舞姿,我还是忍不住沾沾自喜起来,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在开演唱会的巨星,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。
我嫌不过瘾地又唱了一首,才把话筒扔还给主唱,和艾贝尔跳下台去跳舞,台下人的立刻把我们围在当中。
乐队一直表演到凌晨一点才结束,可还有些人还没跳过瘾,他们便放了一些舞曲cd。我和艾贝尔跟着他们到一旁休息,直到这时,艾贝尔才有机会把乐队成员一一介绍给我:主唱兰尼(nny),贝斯手山姆(sa),鼓手杰布(jeb),以及吉它手伊恩(ian)。有了先前的那一段,我和他们一下子就熟络起来。
“原来是你模特儿,怪不得这么漂亮,连舞都跳得这么好。”山姆笑起来时嘴边出现两个小小的酒涡。
“谢谢,你们也很棒哦,真的只是业余的吗?”
“是啊,别看我们现在这样,其实白天时我是卡车司机,兰尼是管仓库的,山姆是宾馆的拉门人,伊恩则在一家唱片店里打工。”
“那你们岂不是很忙吗?白天要上班,晚上还要演出。”
“是啊,没有足够的时间排练一直是我们最大的问题。”长着一张娃娃脸的伊恩沮丧一说。
“不过,好在我们都很会找时间练习,像我一个人在仓库里时,就一边理货物,一边唱歌。那里很空旷,有回声,音响效果好极了;还有杰布,把卡车嗽叭当鼓,要是你在路上听到很有节奏感的嗽叭声,别怀疑,那一定是杰布在开车。”兰尼边说边笑作了一团。
杰布一把勒住他的脖子:“好小子,敢在美女跟前揭我的短,看我怎么教训你!”
兰尼忙笑着求饶。山姆朝我笑了笑:“别介意,他们一直是这副样子。”
“不会,你们感情很好,真让人羡慕。不过,你们难道就从来没想过做个正式的乐队吗?”
“怎么可能没想过!不过最后想想还是算了。”杰布放开了兰尼,笑道。
“为什么?”
“为什么,这个——”杰布搔搔头,求救似地看向山姆。
“那是因为我们都非常热爱音乐。签约唱片公司当然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接触音乐,可一想到把我们的音乐当商品来卖,总觉得对音乐本身是一种亵渎。其实现在这样也很不错,有很多机会可以让我们表演,无论是什么人,只要喜欢我们的表演都可以来看,像桔子汁一样让每个人喜欢就是我们最大的梦想。”
“好棒哦!”我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,“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们了,有这样的梦想实在是太了不起了!”
“你这么夸赞我们,要不要也来加入啊?”杰布开玩笑地说。
“好啊。不过我既不会玩乐器,又不会唱歌,怎么办?”我也开玩笑地回答。
“没问题啊。”伊恩跳出来说,“你可以像艾贝尔那样帮我们伴舞!而且你这么漂亮,只要往那一站就能吸引住大家的视线,我们就不用怕没人来看我们表演啦!”
“咦,艾贝尔也是乐队的一员吗?”我看了一眼一直未开口说话的艾贝尔,他倒是一点也没被冷落的感觉。
“是啊,不过后来就抛弃我们去当模特儿了。”伊恩神情不满地搭住艾贝尔的肩。
艾贝尔温和地回道:“不这样的话我又怎么能带来美丽的布丽让你们认识呢?”
我们都笑了。
我们一直聊到二点多,本来还打算一起去吃宵夜,可我和艾贝尔明天下午两点还要参加发表会,得留点精神。和“桔子汁”乐队的四人告别后,我和艾贝尔朝停车的地方走去。一路上看不到一个行人,静极了,空气里也没有白天常闻到的汽油味,很清新。仰望夜空,有一种被释放的感觉。我深深地吸了口气。
“好开心喔!不仅跳舞跳了个痛快,还认识了几个有趣的人。”
“听到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,原本我还有点担心呢。”艾贝尔淡淡地道。
“担心什么?”
“这里是贫民窟,有点身份的人是不愿来这里的。”
“有点身份?哈哈——”我笑得弯下了腰,“你看我这样子会是什么有身份的人吗?我妈妈刚来美国时差不多是身无分文,在这里是举目无亲,我们只能住在鸽笼样的地方。”
艾贝尔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:“难以想象。”
“因为我长得漂亮吗?”
“不是,你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,既高傲又自信,完全不将别人放在眼里,很难想象在那样一种环境中能养成你这样的气质。”
我怔了一下,笑了起来。
“我从小到大听过不知多少赞美,你这样的却还是头一回。”
“我说的是真话。”
“我又说没你骗人。嗯,这大概是天『性』和妈妈的教育造成的吧。啊——”
我蹲,抚住突然的右脚。
“怎么了?”艾贝尔走近两步,在我旁边蹲下。
我皱着眉:“没什么,小时候出车祸留下的后遗症,运动过度就会这样,一会儿就好。幸好离停车的地方不远了。”
“我帮你。”
“好,谢谢。”
我伸出手,没想到艾贝尔却一弯腰将我打横抱起。
“喂,你干什么?”
“帮你啊!”
“你——算了,这样很舒服。”
“我可是很吃力的。”
“喂,太过分了吧。我好歹是个模特儿,能重到哪儿去!”我白了艾贝尔一眼,又问道,“真的很重吗?那放我下来好了,我又不是完全不能走。”
“放心吧,这点重量还难不倒我,我以前可是做过搬运工的。”
“咦,你这么瘦,不会吧!”我用手指戳戳艾贝尔的胸膛。“怎么没有被压死?”
“我只做过几个月,还是很多年前的事了。你觉得我很瘦吗?女孩子是不是都喜欢肌肉发达型的?看起来会比较有安全感。”艾贝尔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沮丧。
我对此不敢苟同:“什么肌肉发达,又不是买肉,要那么多肉干什么?”
艾贝尔像是松了口气:“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。”
“放心什么?”
“你要是喜欢史瓦辛格那样的男人,我就得拼命去练肌肉了。”
我瞪大眼:“耶!为什么?我又不是你什么人!”
“我们不是一个乐队的伙伴吗?要做舞伴总得对彼此有点好感,要是互相讨厌那还跳什么!”
我轻笑起来。
“原来是这样啊!健身倒是不必了,你要真想赢得我的好感,有一件事倒是可以做的。”我边说边瞄了他一眼。
艾贝尔挑了挑眉:“愿意效劳。”
“能不能请你偶尔也笑一笑啊!一个人要是老不笑的话,脸部的肌肉可是会僵化的。你不觉得难过,旁人看了也会难受的。”
“微笑啊。”艾贝尔沉思着说,“这我倒没有想过,我从没注意过自己的表情。”
“废话,有谁会去注意这种事!微笑、流泪、皱眉、瞪眼不过是人喜、怒、哀、乐的正常表现而已。”
“你是不是因为我从来不笑,所以才那么讨厌我?”
我吓了一跳:“呀,你注意到了!我表现得很明显吗?”
“没有,但我毕竟不是根木头,不可能完全无知无觉。”
既然承认了,干脆坦白到底。
“其实也不是完全因为这个——你不觉得你的皮肤太白了一点吗?而且嘴唇也太红艳了,看了让人实在不爽!”
艾贝尔微微一笑,不是我眼花,也不是什么幻觉,虽然只有短暂的一秒,但他的嘴角确实向上扬了扬,漂亮的双眼也微微眯了起来。而我,竟有种惊艳的感觉。什么嘛,真是太没面子了,好歹我也是个美女耶!
“上帝,我现在有些明白你不笑的原因了。你要是经常一脸笑容的话,追你的女人可以从东海岸排到西海岸了!”
“我想这应该是种称赞吧!为了你的赞扬,以后在你面前我会努力多笑的。”
“那真是我的荣幸。不过这样你岂不是有点吃亏?这样吧,要是你对我有不满的话也可以提出来,我也会努力改正的。”我歪着头,认真地说。
“只要你不讨厌我就行了。”
我狡黠地看着他:“这虽然有些困难,但我尽力就是了。”
艾贝尔无奈地说:“那还真是难为你了。”
我笑了起来,突然想到件事。
“对了,我们怎么还没走到停车的地方,我记得来的时候没走这么多路的。是不是『迷』路了?”
“当然不会,我对这一带可说是了如指掌,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会『迷』路的,再拐一个弯就到了。”
“那就好,这儿黑漆漆的,又没个人,要是『迷』路了,还真不知该怎么办。啊,这么晚了,会不会有拦路抢劫的,纽约的治安在全世界也是有名的糟。”
“别担心,在这一带晚上比白天更安全。”
“这是为什么?”
“这里是老约翰(old
john)的地盘,他啊,可是个超级音乐『迷』,广场上的器材都是他出钱买的,而且没有他在背后撑腰,乐队们也不可能在这进行免费表演了,早被索要安全费的混混们砸场了。此外,为了让大家可以在晚上安心来这听音乐,他也约束手下尽量不要这一带闹事。他虽然是个杀人放火无所不做的坏蛋,但附近的人都不是很讨厌他也是这个原因。”
“听你一副很了解的口气,你该不会也在那人手下干过吧?”
“只干过很短的一段时间,而且是最下面的跑腿的,后来遇到兰尼他们就不干了。”
“你们是怎么认识的?该不会是在做搬运工的时候吧?”
“你猜对了。我的舞全是兰尼他们教的。”
“怪不得你跳得这么好,原来是名师是高徒啊!”
“应该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吧。”
“你这人,说你胖你倒喘起来了!”
不知不觉,我们已来到艾贝尔的车前。他将我放下来,并帮我打开车门。
“送到我到停车的地方吧。”
艾贝尔发动车子,“太晚了,我还是直接送你回去吧。”
“也好,我明天可以叫出租车去会场。”然后我把我的地址告诉他。
艾贝尔看了一眼我的脚,“脚还痛吗?明天的发表会没问题吧?不要太勉强啊!”
“早就不疼了。我看你抱着我好像很开心的样子,就没有说。”我对着他甜甜地笑道。
“这让我想起当初当搬运工时的日子。”
“太失礼?br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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