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痞与学霸日常

31.徐杰:不是人间富贵树1
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章
备用网站最新地址(记得收藏)
    我自小生活的不错,在我九岁以前。

    六岁时的我很奇怪我爸妈那一辈人的爱情是怎么发展的,因为那个时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,就我从书中知道的,那个年代更多的是对人性的湮灭和抑制,夫妻两个在一起太过亲密都要被人指指点点。

    那么,爸妈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?

    我很好奇,就问了妈妈。

    妈妈在给爸做饭,动作轻轻柔柔,像在跳浓浓烟火气息的芭蕾舞,她听见我问就说:“反正没有你们现在这么浪漫。当年我在家做闺女的时候,每天要做很多事,进生产队,挣工分,每天忙得像陀螺。我从来就没想过什么谈恋爱,连嫁人都没想过,在学校和别人握个手都要激动老半天。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我从学校回来,看见家里来了一个长相俊俏的小伙子,穿着蓝色咔叽布做的军装,我爸悄悄把我叫到里屋说外面就是来相亲的,你看行不行。我当时就匆匆瞟了一眼就答应了,当时是春天,等到秋天就结婚了。第三年就有了你,日子过得不咸不淡,就大半辈子过去了。”

    像风过万里,一转眼就是一辈子,这是我爸妈的爱情。

    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,说《每个妈妈都曾经是一个仙女》,她们都曾有过仙女的舞衣,就像织女和牛郎认识以前,她会穿上漂亮的舞衣在天上人间自由来去。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织女到凡间的天池洗澡,人间的牛郎偷走了她的舞衣,从此织女爱上牛郎,织女也再不能飞翔,但她还是偷偷地把舞衣藏在箱子里,有时还拿出来看一看。

    再后来仙女有了孩子,仙女就狠心把舞衣绞碎,断了自己的念想,专心守着自己的孩子和家庭。

    我问爸爸,爸爸笑笑说:“我当时在外面打工,忽然家里打电话过来说叫我快回家,我就赶紧回去了,回去见你妈一面当年秋天就结了婚。很简单,没有什么轰轰烈烈。”

    在我哪是小小的心里,我觉得爸妈的感情或许就是静水深流。最深厚的感情不会有太激烈的浪花。

    他们向我展示的感情与现在电视剧中截然不同。他们不会手牵手去看电影,不会送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,也不会在宿舍楼下深夜里放烟花告白,浪漫和她们绝缘。

    但他们的感情却经得起时间的检验,和现在男女交往看彼此的存款,有些女生说“宁愿坐在宝马里哭,也不要坐在自行车后笑”,我不想反驳谁对谁错,更不想用核心价值观来说这些女生虚荣物质。

    世间道路千百种,我不敢说谁对谁错。

    因为世界很难,生活难,生存难,做人难,女生们大多都只是脆弱的仙女,偶尔有人选择成为为爱情勇敢的勇士。

    那时起,我心疼我妈,等我长大一点,我心疼并且尊重所有的女孩子,因为她们真的都是小仙女,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甘心放弃珍贵的舞衣。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如此,我对待感情,对待谈恋爱这件事有种超乎常人的神圣感。

    我可以毫不愧疚地说,我长得不错,从小到大给我递情书的女孩子很多,但我没有接受过。因为感情太神圣,所以不能随便。

    当我读小学的时候,我发现一个很耀眼的人,一个特立独行的小女孩,一道牵绊我人生五分之一的光。

    我附近的孩子都叫她孩子王,他们不敢和她一起玩,因为她太强大,就是表面的意思,干架太厉害。但其实我很羡慕她,那个特立独行的小女孩。

    我发现她和我很相似,但我现在想来却又截然不同。

    爸妈告诉我要好好学习,因为那时家里条件很一般,读书是唯一的出路,或者换句话说,读书,等于-爬天梯。

    从一年级起爸妈就给我买了很多资料书,数学英语最多,当别的孩子踢易拉罐欢快地笑着叫着的时候,我在记乘法口诀,趁妈不注意,偷偷从窗户望出去,看见那个小女孩和她的小跟班坐在高高的沙堆上堆城堡;

    当他们一起玩泥巴的时候,我在记新的英语单词,那个小女孩在和她的小跟班用纸折玫瑰花;

    当他们玩着纸作的风车排成一长串疯跑额时候,我在整理口诀和单词笔记,那个小女孩和她的小跟班躺在沙堆上看天。

    我一时没忍住,也抬头看,灰突突的天,飘几缕半白不白的云,实在没意思。

    天黑了,爸妈催我背几首故古诗就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。我一边答应,一边扭头看出去,小女孩和跟班正勾肩搭背的回家。

    说实话,我不羡慕那些疯玩的孩子,因为爸妈说了,他们成绩都很差,只要我好好学习,他们的将来一定没有我的好。

    我相信我爸妈,只是常常我在家里一天到晚坐着看书做作业,看见窗外那些孩子满脸的泥巴和汗水,我总感觉书上所说的“童年”不是我这样的。但爸妈又不会错,那么错的就只会是那些玩物丧志的小孩子。

    就是这样,我找到了症结所在,我安心了。

    我总是悄悄看那个小女孩在做什么,她一玩就是一下午,正好和我作伴,尽管她一无所知。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当她在给那个小跟班编柳帽的时候,我看的太专心,毕竟那是柳帽,我从来没玩过的东西,当我趴在窗户上看的时候,仿佛心有灵犀一般,她突然回过头直直的看过来。

    那是一双漆黑灵动眼睛,我感觉自己像是偷东西的小偷被主人抓个正着,我唰的一下拉上了窗帘。

    我在给爸妈背古诗的时候心里想,我应该找个机会和她正式交朋友,总是偷看也不是办法。但是她们不见得会接受他。这是一个大问题。

    机会来的很快。

    第二天我回家,看见那里有几个平时喜欢调皮捣蛋的小霸王,以及胡同里一只睡熟的大狼狗。在南北直向的胡同口就是那个小女孩和小跟班。

    我握了握拳,因为我想到了一个和她认识的好办法。

    当我走过狼狗面前,悄悄扔了一个小石子,大狼狗立刻狂吠起来,那几个小霸王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所幸狗是系着的,当小霸王回过神来,其中一个指着我说:“就是他,他扔的石子!揍他!”

    这里应该再说明一点,因为我总是表现的爱学习,大人们说我早慧,他们在批评自己孩子的时候总会拿我做榜样,所以和身边的孩子总有些格格不入,或者说看我不舒服。

    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,因为和其他孩子相处不好,我就受到排挤,然后在这一天,我很自然的挨揍了。

    古语说“福兮祸之所伏”,实在是个大真理,我觉得我有预谋的挨揍的那天,在我一生中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,因为那是一个幸运日。

    我被打了一拳后就直接往沙堆那边跑,在泪光里看见她往这边看,我就直接坐在地上哭,因为我很怕疼,爸妈几乎从来没打过我,他们都是知识分子,更爱和我讲道理。

    这挨打虽说早有预谋,但实在很疼,现在就等她来帮我,然后光明正大的认识,顺理成章和她成为一伙。完美。

    但今天这群小霸王打我实在是没有缘由的狠。

    我在眼角的余光里看见一个小胖子拿起一块石头砸过来,我直觉是,完了,我估计要完了,我的计划里没有把石头算进去。

    我手捂住眼睛,好像这样就能避免伤害。然而预想中的疼痛迟迟没来,我睁开眼,那个女孩抱住了我,石头砸中了她的额头,还流着血,她很邪气的一笑,狠狠的说:“杨文,过来帮忙!”

    从此好像天光乍破,我很荣幸的知道,她叫林平之,那个小跟班叫杨文,他们自身自成一个小团体,而我,从那天起有幸加入他们。

    那时的我只是单纯觉得林平之不一样,只是纯粹不喜欢和周围其他同龄人打打闹闹,那让我觉得世界很芜杂。但仅仅只是我自己的世界又让我觉得孤独。那么和她一起,仿佛刚刚好。

    人生诸事,果真妙不可言。

    我看见林平之和杨文对付那群小霸王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打完人,她回头,头上还带着血,她不在意的抹一把,向我伸出手拉我起来,说:“长得这么好看怎么会挨打?别哭了,男生总哭不好。以后就跟着我们好了。”

    小跟班杨文说:“我们先回去,你头上流血了。”

    晚上我躺在床上,觉得计划很成功,就这么和她成为朋友。

    只是心里还是有点膈应,那块意料之外的石头,和她头上的血。以及后来留下的那块浅浅的疤,总让我觉得愧疚。
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章

阅读页设置
背景颜色

默认

淡灰

深绿

橙黄

夜间

字体大小

章节为网友上传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