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,冷厉的秋风从窗缝里飘进些许,夹杂着零星雨滴,透出丝丝凉意。屋里没开灯,百叶窗被拉得紧紧的,没了光线,整个房间暗沉沉的,像是被关起来的盒子一样幽静。
病床上的人微睁着眼,没什么情绪地愣愣出神。
几分钟前,病房里还是一片混乱,聒噪的女人仍在喋喋不休着。他抬起头看见她急切又不安的模样,忽然就感到厌烦了。
于是毫不犹豫地将她赶走。
病房里终于安静下来的那一刻,他松了一口气。
驱逐她一直是件容易、简单、不费什么力气的事。平日里,他只用说一句“我困了”或是“你走吧”,更甚至一个简单的“滚”字便能让她乖乖离开。就算是刚刚,她那样反常地跟他一番理论,最终都还是在他面前败下阵来。
只是这被拒绝后的妥协时效却不长——她总会回来。
哪怕被他赶了一百次,她总会一百零一次地回来。
而更奇怪的是,这本该让他愤怒的偏执竟让他莫名地感到安心。
大概他也是寂寞的,明知自己正在堕入深渊,却还是不甘心这样寥寥一人,正巧遇上了一个自己撞上来的,他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她的停留。
然而他的良心又好似未泯,总在他想要把她一起拽下悬崖的时候出来给他敲一记警钟,阻止他的冲动。
她是无辜的。他很清楚这一点。
即使他已经厌世恶俗到了顶点,理智还是这样准确地告诉他。
即便她站在他所厌恶的媒体一边,也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平白被推出来打头阵的小喽啰,无关紧要,微不足道。
他纵容自己责骂她、迁怒她、打压她,好像这样就能聊以慰藉他受伤的灵魂。然而谁知道,短暂的痛快后随之而来的,竟是无尽的自我厌恶和自我谴责。
说来好笑——
他本可以一劳永逸地挫败她,让她认识到人性的可怕,从而害怕得逃离,这样他能获得的报复的快感分明也更甚;他更应该是毫无顾忌的,早就看破人心,早就无甚留恋,他人死活与他何干。
可他偏偏动了恻隐之心。
是啊,他知道的。他没理由,让她为自己的灾难人生买单。
思绪越飘越远,头突然钝钝地痛起来,脑中苏晓笛那时说的话竟然又清晰了几分。孟回烦躁地闭上眼睛,努力想把那些烦人的愁绪赶出心海,不料却是当断难断反受其乱,有些念头又不断地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来,搅扰得他愈发难受。
她说,人生在世,有舍才有得。他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。
可若早已空乏一身,又还能舍弃什么来交换得到呢?
所以他是厌恶她的。
因为她活在这个世间,充满生命力得让他嫉妒。
她不像他。她还有无限可能。
***
病房外,被驱赶的人还未得空整理一头乱绪,就先为一则银行短信头疼起来。
苏晓笛握着手机,看着屏幕上赫然显示的“余额”后的数字怔怔发呆了一秒,然后下意识地按下电源键,屏幕漆黑一片后,危机感才稍有缓解。
“早知道就多存点钱了……”
粗略地为这些天的开支算了个账,苏晓笛捶捶脑袋,不知为何,糟心的事总是一桩桩接踵而来,在她精神上高度紧张的时刻,干瘪的钱包也开始哭起了穷。
决定留在b市的时候她清点了所有积蓄,满打满算竟只有五千,也怪她才工作一年,赚得少支出多,能存下这些已经是她的极限。而这支撑着她此次任性活动的全部经费,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,竟如流水般迅速花费了大半。
房租、水电、交通、饮食,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,这还不到一个月,她的经济状况已经大大偏离预想,最初定下的“省过三个月”的计划眼看就要失败,如果再不想个办法,恐怕不到下个月中她就要弹尽粮绝了。
苏晓笛思来想去,终是没能想出个好主意。要想度过这次困境,无非是开源节流两个方向,可就她目前这种情况,根本无暇兼职挣钱,而借钱吧,又好像还没到山穷水尽的程度,按她的个性,若非紧要关头,她是决不愿背上人情债的。
开源不成,便还是只能在节流上下功夫。
想想又是一阵泄气,说到节省,她自认正在经历她人生中最抠门的一段时光,杜绝浪费、省吃俭用变成了常态,花在自己身上的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,可以说是能节约一角绝不多用三分,不到必要情况绝不花钱,甚至比刚毕业一穷二白的时候还要能省。
对于自己苏晓笛算是节省出了门道,而对于孟回就大不一样了,不管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后,为他花钱,再多也是不心疼的。
自己舍不得买路边叫卖的五块钱一斤的苹果,却能毫不犹豫地为孟回买来三十元一斤的进口红提;通常自己在医院食堂十块钱就能打发一日的伙食,而给孟回准备的营养三餐一天就要花费近百元。
说到底,把她逼入此般困境的,还是那台不算便宜的二手ps4,机身加游戏碟一起,足花了她两千多,好在还算是物有所值。
想到那日孟回略微放松的神情,苏晓笛心头不由得涌出些许对未来的希冀。
正想着,余光忽然瞟到一个熟悉的绿色身影,那人身形枯瘦,半头白发,正站在隔壁2208门口向里推拒着什么。
看着这万年不变的绿色外套,以及这熟悉的场景,苏晓笛心下了然,想了想,等在原地。
“……哎呀,谢啥嘛,搭把手的事!”女人不好意思地接过对方硬塞到手里的一把香蕉,然后边笑边转身向2207走来。
没走几步她就看见站在门口的苏晓笛,嘴角咧开更大的笑容,肌肉牵动得皱纹都明显了些。
“小苏!”女人搓着手走近,“怎么站在外面不进去?”
“陈姐,”看着眼前分明写满沧桑却仍挂满笑意的脸庞,苏晓笛也被感染,莞尔一笑,指指病房门,“孟回刚躺下,我就不打扰他了,这不,也快到准备午饭的时候了。”
“哎呀,孟先生有你这么好的女朋友,真是他的福气。”
闻言苏晓笛困窘地笑了笑,总是被身边的人误解他们的关系,她也疲于再解释,转移话题道:“今天怎么这么早过来?”
作为孟回的护工,陈姐情况特殊,按理说午饭时间她该在儿科的病房,陪自己无法独立进食的儿子,只有上午下午她才会过来。说起来,这也是当初陈姐愿意用延长护理时长,来代替送一日三餐的原因。
想起陈姐的经历,苏晓笛不禁暗自唏嘘。陈姐原本只是地道的农村妇女,不幸儿子患上急症,这才千里迢迢地来b市求医,结果病还未治好,积蓄就花了个干净,医院可怜她的遭遇,这才在她儿子病情稳定之后,给她介绍了护工的工作。
听苏晓笛这么问,陈姐朴实的笑容里多了一丝难为情,“嗨,2208不是单亲妈妈嘛,我听她说好几天都没吃过个好饭了,就趁我家孩子睡觉的时候过来帮她看一会,她也能轻松点儿!唉,你没当妈是不知道,这离了婚的女人自己带孩子,就是遭罪啊。”
或许是同为母亲的缘故,陈姐对2208的女人很是同情,却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才是更需要同情的那个。自从发现陈姐人善良好欺后,那母亲便三番五次地找她帮忙,有时候更是借故离开,让她帮忙带一下午孩子,而最后只给个水果便当作酬劳打发了,不知道的还以为陈姐是2208请的护工。
“这样……”苏晓笛笑笑,不再多说什么。即使她已撞见多次,也看不惯陈姐这样被廉价利用,但她并不是陈姐的雇主,亦是自顾不暇,既然陈姐乐意,她便也没有立场去干涉她的决定。
想起自己久病未愈的儿子,陈姐眼底流露出一抹母亲的怜惜,声音中透出渴望:“最近我家孩子能自己吃饭了,医生说这是好征兆,你看,好人还是有好报的,只要你做善事,老天都看着呢。”
苏晓笛安慰地抚了抚她的肩头,“是啊,都会好起来的。”
陈姐拍拍她的手,问道:“对了,上次我推荐给你的那些餐馆,孟先生还吃得惯吗?”
苏晓笛为难地笑了一下,想起自己花在孟回饮食上的高昂支出,以及那些食物最后的悲惨下场,长叹一声后摇摇头,“我正要向你再打听一些呢。”
“这样啊,那可难办了。”陈姐思索片刻,给出一个主意,“实在不行,你就自己做呗!”
“……啊?”
“你看你这傻妮儿,外面卖的哪有家里做的好啊!你那房子里不是有厨房嘛,你每天早上去医院西边的市场买菜,自己回去做,能省下一半的钱呢!别以为餐馆里的东西就好,偷工减料不说,卫生也不能保证不是?”陈姐越说越觉得这主意不错,眉飞色舞地劝说道。
一听说能省钱,苏晓笛的眼睛就亮了起来,“真的吗?我都不知道出租屋里有厨房呢!”
“唉哟,怪我介绍给你的时候没跟你说清楚!哦对了,你会做饭吗?”
苏晓笛连连点头,满脸欣喜,“会,我会做,太谢谢您了!”
陈姐爽朗地笑起来:“嗨,瞧你说的,多大点事儿啊,谢来谢去的,你们城里人就是客气。”
“那,我现在就去买材料!孟回就拜托您照看啦!””看了看时间,苏晓笛心下有了思量,恨不得赶快回家一试。
“欸!去吧去吧!”
看着苏晓笛急匆匆跑远,陈姐笑着转身,走进病房。
***
破旧狭小的厨房里,不算太浓的油烟味混着缕缕汤的鲜香屯聚在屋顶上空。
“咳咳。”不知是淋雨受凉还是被烟熏到的缘故,苏晓笛直觉得嗓子痒得很,连咳了几声。站在简陋的灶台前小心地翻炒着锅里的油麦菜,额前润湿的发丝下满是薄汗,她却无暇拭去,只专心致志撒进一小匙盐,快炒几下后关火,尝了尝味道。
嗯……好像有点咸,也有点老……
迅速将锅里的菜盛起来,重新放下一把油麦菜,这下她有了经验,等到菜叶刚刚变软就下盐起锅,再一尝果然比之前入味了许多。再揭开一旁的砂锅盖,柴鱼汤的香味扑鼻而来,汤已炖得发白,鱼肉看起来很是鲜嫩可口。
麻利地将两个小时的成果装盒打包好,苏晓笛才擦擦额上的汗,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。
虽然她在孟回身边白费了大半个月的功夫,但好在摸清楚了他的饮食习惯,这样想着,苏晓笛看着眼前这几道根据他的喜好做出的菜,蓦地生出些许勇气来。
转念想到自己当初学做饭的初衷,苏晓笛心生感慨,从未想过这项技能能为他派上什么用场,现在却被当作救场之计,祈求这个改变能力挽狂澜一把,不让她的生活陷入更窘迫的境地。
收回飘远的思绪,看看时间已是12点45分,苏晓笛不再磨蹭,扯过薄薄的塑料雨衣往身上一披便跑出门,直奔医院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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