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......”
“......”
我们沉默了一会儿,气氛有点压抑,我也感到无话可说。
终于还是我开口打破了沉默也带走了沉默。
“......是不是12点了?我为布莱恩的庆祝也该结束了……回去吧。”
凌晨,3点17分。
费尔曼和哈里森都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。
我摸走费尔曼挂在大门口衣帽架上,那件外套里的法拉利车钥匙,与之扣在一起的还有车库钥匙,又从它另一边的口袋里拿走了打火机,接着从一楼翻窗顺利地越出了别墅。
从车库里带走了十几桶汽油将后背箱和后座都塞满,坐上驾驶位,启动发动机,脚一踩油门,车子非常给力的飞驰而去。
傻了吧,费尔曼,没想成小爷我会开车吧,那么毫无戒心的把车钥匙放在外套口袋里。
我将车开到一条偏僻马路的边上,将这辆物欲代表的法拉利用汽油里里外外浇了个遍,留了两桶给自己浇了个透,然后忍受着难闻的味道钻进了车里,锁上车门,拿出打火机打着。
哈哈!跟你的法拉利说再见吧费尔曼!
点燃自己的一刹那,我忍着剧痛强迫自己不做剧烈挣扎,等待死神的镰刀将我带走。
老子不奉陪了费尔曼!去他妈的蛊跟老子一起同归于尽吧!我要活活的烧死烧毁我自己,你休想再利用我的身体!
布莱恩,哥哥爱你,原谅哥哥的懦弱,不能再保护你。
哈里森......祝你好运吧,以后你和费尔曼的故事我就不参与了。
对不住啊,皮特。说好带你吃香的喝辣的,结果却这么搞你。
最后,再见。这个我本不应该来到的世界。
END
☆、番外 严宠锡
我叫严宠锡,家住雁尾村,这里是一个远离城市的偏远乡村。
我很喜欢这里,喜欢这里清澈的溪涧,金黄的谷田,这里的风,这里的草,就连刚下过雨后那种潮湿的土腥味,我都很喜欢。
可是,这里的人却不太喜欢我。
他们说我的母亲是个不检点的女人,说我在外面有个不认帐的野爹。大家都很唾弃我,本来是住在一家门里的外公外婆忍受不了这种风言风语,将我和母亲赶了出去。
我们母子俩便孤零零的住在村尾的一座土坯房里。
我倒是觉得这里挺好,如果没有那些隔三岔五就跑来打我一顿的熊儿子们,生活会更好。
我母亲总是对我说,你是个小少爷,跟那些成天作天作地的野孩子们是不一样的,不要玩泥巴,不要爬树,要有教养,好好读书。村里的村民对此评曰:没有少爷命,却有少爷病。
我谨遵母亲的教诲,并培养了自己唯一的兴趣爱好——开锁。
总感觉自己像个自闭儿童。
但是,好在我成绩不错,母亲很是欣慰。
初中读完后,我本来是打算不再上学的,并不是成绩的问题,而是钱的问题。
就在这时,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造访了我和母亲居住的小破屋。
年少的我从未见过如此锃光瓦亮,黑得如此纯粹高贵的轿车,那时候我还不怎么认识车牌,就看着一堆村民围着这辆轿车,呜啦啦的惊呼着“大奔大奔”什么的。
母亲看着从车上下来的那个男人,激动地又哭又笑,对他说道:“我们锡锡特别争气,考进了市里第二名的高中学校。”
那男人说,我知道,我就是为此而来的,钱的问题你不用担心,我要把锡锡接进城里,以后他就跟着我,他的学费也由我来交。
我对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没有好感,直接冲他喊道:“我不跟你走!”没想到这个时候母亲却冲了上来给了我一个大嘴巴子:“不许这么对你爸爸说话!你快点跟他走!为了你我在这个村里被吐了多少口水!你滚吧!不要让我再看见你!”
我忽然觉得这个女人简直是贱的紧,便带着愤怒与伤心,坐上了那辆漆黑的轿车,离开了雁尾村。
后来我才晓得,这个是我生父的男人,是位区长。
所谓“从简入奢易,从奢入简难”,果真如此。
自从入了城,我一个人住一间公寓,吃得好,睡得好,玩得好,学也上得好。父亲还专门为我请了一位网络外教一对一的金发美女老师。
我铆足了劲一门心思的学习,考进了国内的某重点大学。
父亲对我很是满意,亲自驱车,跨了一个省,将我送进那所大学的学校里。
进了这所学校,便够不着了我那皇帝父佬,我已自由。
大一的课程较紧,我认真的学习了一年。等到了大二,也就是我二十一岁的时候,我决定利用各种交通工具,回我老乡看一看我的母亲。
没想到我这一去,就回不来了。
我历经坎坷,从火车到动车到公交车再到牛车,终于!抵达了雁尾村。
抵达的时刻大概是晚上8点左右,乡下穷乡僻壤的地方,没有路灯。这个点已经是黑灯瞎火的了,没有人在外面游荡。
这时,只听一声尖利的“救命啊!———”从不远处的一个草垛后面传来。
我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。
看到一个身躯魁梧的男人压在一个小女孩的身上,一手控制住不断挣扎的幼小身躯,并试图捂住她的嘴,另一只手凶狠地撕拉着她的裤子,意图强-/奸。
“救命……”
那女孩满脸泪水,凄惶的向我求助,声音十分年轻。
强-/奸未成年少女禽兽不如的东西!
我赶紧冲上去与那禽兽搏斗,怎料力量悬殊,我最终落了下风,被这个人渣给掐死了。
幸好,那个女孩趁乱逃跑了,不然以这个男人心狠手辣的程度,那个女孩铁定会被先1奸1后杀。
我感觉自己飘飘渺渺的,也不知道去哪儿,渐渐的,我看见了一幢简洁素雅的别墅,我看见那幢别墅的门大开着,似乎是在等待着我……
☆、?段
“哥哥!哥哥!你快醒醒!”
我似乎听见了布莱恩带着哭腔的声音在耳边呼喊着我。
布莱恩?......怎么了,不要哭了……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崽种敢欺负我的干弟弟!
我努力地撑开眼皮,印入眼帘的就是布莱恩那一张哭得梨花带泪的小脸。他正跪坐在地板上抱着我,让我的半个身子靠在他怀里。
呵这个姿势,让我想起了我和哈里森在森林里的那个食涕之吻。
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,我这是第几次昏倒再醒来了?
该死的,是不是那个男人的嘴有毒啊,怎的被他亲了一口我就晕了。
甩了甩昏沉的脑袋,我努力支起胳膊,撑住地板时却发现手臂怎么也使不上力气。
等等......地板......
我盯着它看了几秒,心下顿时如坠冰窟。
不会错的,这种红棕色的,纯实木地板。被广泛使用于某变态之家的客厅,楼梯,二楼卧室,三楼阁楼等。
FUCK!!!我怎么又回到这里了?!!
“欢迎两位回家啊。看来我新研制的麻药还是不错的嘛,你感觉怎么样皮特?有没有后遗症之类的不良反应?比如浑身乏力?头晕想吐?”
是亚历克斯的声音......
“你他妈的,研制的什么鬼东西,要用嘴喂的麻药?”
“喜欢吗?”
“干你娘!”
太可恶了!还以为终于遇到好人了……
这里是一楼的客厅。亚历克斯正坐在沙发的一端,悠哉地靠着沙发垫背,气定神闲的俯视着我。我还注意到沙发的另一边也坐了一个人,从我醒来到现在就没见他说过一个字,是个年纪约近四十岁的白人大叔,与正值二十七八风华正茂的亚历克斯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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