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美娱同人)与吉米同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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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知道你家在哪!我知道你家在哪!

    别逼我找上门去!

    英国的那些媒体以前也许不算说错。

    哪怕他们从来没真正堕落,生活也挺健康,可透过现象看本质,这还是一群流氓,只是穿上好衣服,假模假样地站在了舞台上。

    第105章

    <夜莺先生>

    在美国巡演的这段时间,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异常想念家乡。

    美国这种异国他乡让他们毫无归属感,还间接加重了他们对大不列颠的爱。

    他们思乡到什么地步呢?

    有一次,赶上外头下雨,四个人不约而同地从车上下来,冲进了雨中……

    没错,连英国那种糟糕到极点的天气。

    他们现在都开始怀念了。

    但也许是否极泰来吧!

    在他们思乡之情最浓的时候,巡演反而出现了一点儿起色。

    刚在美国巡演的时候,整个乐队其实根本没有找准正确方向。

    虽然美国人也说英语,可毕竟是两个国家。所以,他们一直摸不清楚美国观众的兴趣点到底在哪里?

    而且,因为外国人的身份,偶尔可能还会流露出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矜持和距离感。

    直到巡演进行了快两个月的时候,他们才终于渐渐找到了点儿感觉。

    这个时期,美国的经济正在颠簸中缓缓前行,可失业危机也渐渐抬头。

    在这样的背景下,人们渐渐变得焦虑无措,失去了生活的方向,并急于通过什么东西来发泄一下自己的无助和恐慌情绪,此时,行星乐队的音乐对于整个大环境来说,就有些太柔和了。

    音乐虽然说应该是无关其他的。

    可事实上,真正经典并传唱较广的歌曲无一不是抓住时代脉搏,或者符合整个社会环境需求,或者帮大众表达出情感和心声的杰作。

    [带你私奔]这张专辑中一共有九首歌。

    除了<你是我的恒星>外,还有<派对公主>、<女巫>、<带我回家>、<你是我的恒星>、<圣诞不回家>、<海盗船长>、<失控>和<当硬币掉落>等歌曲。

    但正如之前所说,这是詹姆斯和兰斯的一张定情专辑。

    所以,专辑里,几乎一半的曲目都是情歌,还是那种明显英伦风格,透着委婉又诗意的爱情歌曲,虽然每一首都是优秀的作品,却并不怎么符合美国观众们的喜好。

    事实上,如果不是他们四个人容貌上的优势,无意中走了青春期小女孩们的偶像路线,也许这次并不对路的巡演会成为一场彻底的灾难。

    可尽管如此,行星乐队的处境依然不太妙。

    美国摇滚圈目前更盛行重金属和朋克摇滚,因为这种类型的摇滚有着强大的宣泄作用,它能帮苦闷的人群将身体上的压力和情感全都宣泄出来。

    在察觉到这一点儿后,为了汲取一些音乐上的营养,詹姆斯他们曾专门跑去酒吧观看,并学习一些美国本土乐队的演出。

    那些驻扎在小酒吧中的本土乐队,演出通常又糙又脏又乱,可那种嘈杂、疯狂和野蛮的风格依然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。

    于是,在后续的演出中,他们开始尝试着做出改变。当然不能是完全一模一样的模仿,而是不失自身风格的同时,将每一首歌的旋律改造地更为强烈,时不时增加重复段落和切入鼓点来加重歌曲的力量感。

    并且,詹姆斯还在试着让自己的歌声变得更具穿透性和感染力……

    永远去学习的态度和及时做出的细微改变,帮助他们逐渐走出困局。

    后续的演出,观众们终于不再只为他们的脸尖叫,也开始试着倾听他们的歌。

    情况终于好转。

    四个人找到路子,立刻同心协力,在繁忙的演出中,坚持着试图创作出更好的音乐。

    只要给他们时间……

    他们坚信,自己一定能创作出真正打动美国观众的音乐。

    但美国音乐公司不打算给他们改进和思考的时间。他们也不需要乐队有什么创新,更不想让乐队表演什么新歌。

    因为在这次巡演的计划中,卖的是[带你私奔]这张专辑。如果乐队唱了不在专辑上的新歌,那对促销这张专辑毫无益处。

    所以,负责人马特并不同意他们唱任何新歌,哪怕新歌可能会更受观众欢迎。他仅仅是不断地催促乐队继续去进行表演,一场接一场地演,几乎不留什么空隙,还找了很多垃圾电视节目和类似上次那种电视剧来增强曝光率。

    没办法说美国音乐公司的行为有错。

    站在他们的立场,他们和英国Mixer唱片公司谈下的合作,投入的金钱,都是为了推广[带你私奔]这张专辑,自然会围着这张专辑打转。相反,乐队如果硬搞别的东西,才是违反合同,毫无契约精神的表现。

    詹姆斯他们能理解,只是不痛快。

    但除了偶尔在演出时,把细节地方悄悄改一下,假装是临场发挥外,也别无他法了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美国音乐公司的运营手段非常过硬。

    哪怕是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,演出和唱片依然是赚钱的。

    钱,钱,钱!

    钱越赚越多!

    承认吧,这就是一场圈钱之旅。

    去他妈的音乐!

    人在搞不清状况,心中还怀抱期待的时候,是最痛苦的时候……

    可一旦破罐子破摔后,一切事情就会变得异常简单。

    英国歌迷们更喜欢听詹姆斯唱[你是我的恒星]。

    因为,他们会脑补那歌是为自己而作,内里深情无限,一字一句仿佛敲在心上,越听越开心;

    但美国歌迷对这首歌的观感,虽然也认为悦耳动听,但也没觉得多么喜欢。

    原因在于,一来,行星乐队对于他们来说,是个新乐队,暂时没有粉丝基础,并不期待主唱给自己唱什么情歌;二来,英国人有一种phlegm的精神特性,在情感的表达上更喜欢绕个弯,类似理解[你是我的恒星],还得联想一下这个乐队叫行星,继而想到行星是绕着恒星转的,最后才领会到真意。对于并不认识这个乐队的美国观众们来说,大概是一头雾水,并且,他们更喜欢简单直接、不绕弯子的表达。

    詹姆斯他们初来乍到时,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微妙的差异。

    所以,他们不管怎么表演,都有一种力气用不对地方的感觉。

    如今,巡演快到尾声,钱也赚得差不多了,他们决定做点儿一直想做的事。

    比如,利用剩下的时间来验证他们在音乐上的想法。

    当时有一场演出,他们在后台化妆和换服装。

    场馆的负责人一脸三观破碎地望着詹姆斯在造型师的帮助下,换上了一条不知道哪个歌迷送的,有点儿吉普赛风格的长裙子,又挂上了一堆叮叮当当的挂饰,还在金发上穿彩色串珠……

    他忍不住地问:“你到底是男的,还是女的?”

    詹姆斯笑了:“男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穿裙子?”

    “你可以理解为演出服。”

    “哪个男人会穿这种演出服?”

    “……我?”

    “喂,我没开玩笑!”

    “我他妈的也没有啊。”

    两人面面相觑,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。

    最终,詹姆斯还是在这家伙边摇头边不赞成的目光下,穿着裙子上了舞台。

    这次演出,是用[女巫]先开的场。

    兰斯修改了原本娓娓道来意味的缓慢旋律,以贝斯的低音反复段开头,接着,詹姆斯直接把声音飙到最高,使得声音听起来有一种粗野和失控感:[她如此改变我,使我在迷狂中颤抖;哭喊、渴求、来回摇摆……]

    紧接着,是很有摇滚意味的鼓声,连续砰!砰!砰的巨响。

    兰斯的电吉他声顺势插入,有劲道的吉他重复段,为刚刚才唱完最高音的主唱争取到了足够缓和的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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