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美娱同人)与吉米同行

分卷阅读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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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且,最烦人的是……

    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导致兰斯特别兴奋,他一路都在滔滔不绝地讲话。

    鲍德温和西奥全都半死不活地无视了他。

    詹姆斯倒是很想和以往一样去认真地从头听到尾,时不时地再流露出些许崇拜的眼神,来让对方高兴高兴,但他昨晚实在喝得太多,精神疲惫,最终一个不小心就又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等醒来后,兰斯又恢复了往常的那种,‘好听点儿的形容,可以称之为禁欲;不好听的形容,完全可以称为性冷淡’的面无表情。

    詹姆斯开始后悔。

    他在日记里无比惋惜地写:[有些机会一旦错过就真没有了,比如,听一个不爱说话的人突然长篇大论。话说,他那一路上到底都叨叨了些什么玩意儿?我他妈的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?难不成全是废话?]

    但他后悔也没用了。

    兰斯在事后显然已经失去了谈话的欲望。

    而且,回到伦敦后,行星乐队又开始忙碌起来。

    其实,和绝大部分工作一样,音乐工作时间长了,一开始的新鲜感也会逐渐荡然无存,每天都在重复着做类似的事情,演出、录音、接受媒体采访、偶尔上一些弱智的电视节目来在观众面前刷一下存在感,以免被公众们遗忘。

    但此时,行星乐队还不能拒绝这些推广活动。

    他们正在一个事业的关键上升期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英国乐坛上可并不仅仅是只有他们一支摇滚乐队。

    除了给他们留下不太好印象的顽童乐队外,比较出名的乐队还有,受爵士乐影响很大、注重歌曲整体旋律性的跳舞的雕塑(詹姆斯:雕塑还他妈的跳上舞了?);风格阴郁却又戏谑,非常喜欢自嘲,时常拿自己找乐子的小丑;以及整个乐队成员都是托尔金书迷,风格走西方魔幻风,又带点吟游诗人感觉,经常唱一些精灵、矮人,歌词时常不知所云,让人困惑不解的冒险团乐队等等。

    后来有人专门调侃着总结了这个时期各家乐队的风格:“当你走进学校里,永远被女孩子们尖叫着簇拥包围,有能力泡走全学校漂亮妞的坏男孩们是[行星];被老师带走,进行公开表扬的道德模范是[跳舞的雕塑];抱着书包,站在大门口,已经被开除的非主流是[顽童];自娱自乐玩cosplay的一群宅男是[冒险团];站楼顶上大喊我要自杀,但死活不会往下跳的疯子就是[小丑]。对了,还有一直在操场上集合,不穿上衣露肌肉,卖力做着广播体操(跳舞)却没人看,还时常被遗忘的傻瓜,哦,叫什么来着?想起来了,那是[海边男孩]。”

    这还只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形容。

    事实上,音乐圈子能人辈出,竞争残酷性并不比好莱坞差。

    那就像是一座庞大的亚马逊热带雨林。

    你永远不会知道草丛里、树上、河水边会埋伏着什么危险而致命的野兽。

    归根到底一句话,竞争时刻都在。

    行星乐队如果不往前走,那就是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,很快就会被别的乐队所取代。

    所以,他们回到伦敦后,几乎没怎么休息,就马不停蹄地进入了录音室。

    几周后,第三首单曲[ever Die]出生了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【注】最近文中的乐队名都瞎编的,要是有撞名,大家忽略吧,我实在是懒得查了,取名字好烦,下次直接翻字典,看到哪个单词就用哪个好啦。

    第56章 乐子无价

    兰斯一开始写歌,完全是硬赶鸭子上架。

    没办法啊!

    好心的袋鼠提醒他们:“乐队如果不想被淘汰,还想走得长久,那就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原创。你们就算是把披头士的歌唱得再好,再像原唱,也不可能变成披头士。”

    有道理!

    于是,他回头就想把那个‘能给行星写点儿原创歌的词曲创作人’给挖出来,结果却无言地发现,所有的小伙伴们都在用无比期盼的目光注视着自己……

    ‘行吧,行吧,那就我上吧!’

    一半出于虚荣心,一半是责任感,他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走上了创作之路。

    但一直那么写着写着,他自然而然地就开始像个创作者一样去思考了。

    最常思考的东西大概是:“我到底想创作出个什么样子的歌?”

    然而,可能因为是野路子出来的缘故……

    他这个时期还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,写歌风格极不稳定,经常是由着性子来,所以,常有一些天马行空的创意。

    也因此,当这首歌被制作出来后,所有人的表情就都有点儿古怪。

    埃布尔直接惊奇地脱口而出:“九分钟的时长,你没搞错吧?”

    是的,这首新歌的全长足足有九分二十四秒。

    在平均每首单曲只有二分钟左右的情况下,出现这么一首冗长的歌实在是太古怪了。

    毕竟,听众的注意力根本不可能那么集中,一首歌通常如果两分钟还唱不完的话,大部分人就会开始觉得烦了,没耐心听下去。

    但兰斯在创作方面很较真。

    他立刻冷下脸,语气强硬地说:“要不然就不要它,要不然就这样。”

    不过,总爱和人起冲突的詹姆斯每到这个时候,却反而会变得温和起来。

    他不会直接和兰斯一样那么决绝,反而主动露出灿烂的笑容,特别热情地从中缓和氛围,顺便努力推销:“相信我们,没问题的!埃布尔,相信我啊!这绝对是超棒的歌,你听听,没问题的,没问题的。”

    鲍德温和西奥在这个时候,不管心里是赞同还是反对,一般都不会轻易发言的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团队,大家彼此之间是始终存有一种无言默契的,那就是:我们可以争执,可以互相仇视、敌对,有必要的话,还可以公开打一架,但假如有外人在的时候,我们就绝对不可以互相拆台,必须统一阵线,站在同一个阵营中,一致对外,这才是乐队强大的最根本基础。

    所以,一遇到眼前这种问题后,大家就开始站一起了。

    他们往往会软硬兼施,集体摆出一副寸步不让的姿态,来逼迫埃布尔下决心。

    但早就说过了,音乐行业是风险投资……下决心可真难啊!

    可怜的埃布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发现自己又一次被人推到了一张赌桌前。

    为了做出这个艰难、说不定会不小心翻车的选择。

    他把录好的音频带回了家,一整晚彻夜不眠、反反复复,又仔仔细细地把这首歌听了足足几百多遍,可越听,心里就越没底气(詹姆斯:废话,什么歌听他妈几百遍也该听吐了)。

    最后,他得出了一个结论:“这歌还没牛逼到让我惊为天人的地步。”

    然而,转折大约是发生在凌晨三点左右的时候。

    埃布尔这么折腾了一晚上,实在是困得受不了,一不小心就在沙发上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可在睡梦中……

    “一扇天堂的大门突然向我打开,然后,一束明亮的光照射进来,我的整个心灵都被洗涤了。”

    埃布尔对身边人这么激动地说:“我当时就想,上帝啊!这是一首可以敲开天堂大门的好歌。”

    于是,突然迷信的某个家伙就这么毅然决然地押下了手中的全部筹码。

    但遗憾的是,他这个明明颇富传奇,又很有浪漫色彩的经历到了詹姆斯的嘴里,直接变成了一个笑话:“埃布尔在沙发里睡着了!真他妈的见鬼,他居然听我的歌听到睡着了?他现在还要把这事到处说。听着,我再也不想让他听我的歌了。真是的,我又不是唱催眠曲的。而且,什么狗屎的天堂大门啊!他睡着的时候,肯定没拉客厅的窗帘,熬过夜的大家都应该知道怎么回事。凌晨那会儿,屋里可真是挺亮堂的,月光会照进来的,这大概就是他说得天堂之光吧?但不管怎么说,感谢月光!”

    然而,这首‘可以敲开天堂大门’的单曲,发行之路并不顺利。

    这完全是可以预料的,因为长度的缘故,BBC的广播电台拒绝播放它,他们的要求是,歌曲的时长应该控制在两分钟二十二秒之内,可以少一点儿时间,但却绝对不可以超过这个时长,不管什么歌都一样,超时就不播。

    兰斯绝对不会同意对他的创作搞什么莫名其妙的阉割。

    所以,大家只好主动去接受采访,或者上电视卖脸,亲自给这张单曲做宣传。

    好在这时候的行星乐队已经有了名气,他们的宣传渠道不再局限于广播电台了。

    如果是在更早时期就搞出这种玩意儿,大概出头会很困难。

    但话又说回来了。

    在刚出道的那会儿,谁又会傻逼地立刻挑战权威呢?

    当然是要先积攒资本。

    等有了资本,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兰斯给自己设计的路线,应该就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他真是一点儿都不安分。

    很显然,在整个乐队中,看起来最活跃总惹麻烦的金发主唱,并不是那么爱找事。正常情况下,只要不惹他,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,顶多骂几句脏话,超无害的。

    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稳的兰斯很不喜欢无聊,总想给自己找点儿挑战。

    不过,他属于比较狡猾的类型。比如在创作方面,哪怕心里超级想玩一点儿创新,可心里也清楚地知道,一上来就搞事不行。

    所以,他最早会写出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作品<烂草莓>,一方面是嘲讽草莓乐队,顺便哄哄主唱开心,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线,借此来迎合市场;之后的<她今年十六岁>,算是稍稍符合了乐队整体的风格,但其实还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众,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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