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君与男主

1.作者君的独白(修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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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要做梦:作者大大,男主啥时候才能给女主抱大腿啊!!

    小蝴蝶:大大,男主也太高冷了,都不鸟女主。

    庄生晓梦迷蝴蝶:就是就是,干脆换个男主吧!

    一身凉爽:斜眼(表情)楼上的三位认识吗?这网名莫明……

    我是庄生:凉爽哥,我们都是一寝室的。

    一身凉爽:美女,害羞(表情)求勾搭。

    小蝴蝶:我才不要做gay

    一身凉爽:震惊(表情)你们居然是男的……起个这么娘的名字。

    庄生晓梦迷蝴蝶:我家亲爱的起的。

    我要做梦:刚刚也是我宝宝上的。咋的,羡慕?嫉妒?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都怪我笑点低,一时没忍住把刚刚灌进嘴里的水全数喷了,面前的屏幕上顿时模糊一片。

    我吓了一跳,急忙从杂乱的桌边抽了几张餐巾纸往电脑上擦了擦。

    在确认屏幕没有进水后,我又拨了拨鼠标,再往后翻翻评论,边看边叹着气,“评论区还有人撒狗粮,让我这个单身狗怎么活!”

    我一个28岁还未恋爱的剩女,看到这些虐狗的画面,哪里会平静?

    我记得念书那会儿家里人不让早恋,给我进行各种教育。谁知我大学一毕业,家里的长辈就开始催我找对象。

    对于感情的事情,我一直处于严重的拖延期。想方设法一直拖,一直拖……

    看到周围的同学出国的出国,创业的创业,结婚的结婚,家里人急得跳脚了,对我进行多次劝道开解,甚至还询问过我的性取向……

    为了逃避家里人安排的各种相亲,我就以工作为借口,然后默默地从家里搬出来,租了间房自己住。

    因此,现在的我就自然而然成了一名黄金剩女,一个保存着初吻的恋爱白痴。

    关于工作,由于父亲酷爱读书写作,受他的影响,我在大学里学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,毕业之后一直呆在自己窝里从事写作。

    我,陈斯言,职业宅女一枚,同时也是挑灯码字的夜猫子。

    作为一名职业网文写手,我原以为活在文文的世界里就可以慰藉自己这颗孤独的心。

    不过,那也只是我以为。

    一大早第七次被骚扰电话闹醒之后,我心血来潮,上了文学网,去自己文下的评论区翻了翻读者对《拂散》的书评,谁料就这样活生生被喂了狗粮,还是一大把。

    如此也好,肚子饱了,早饭也免了。

    我将电脑合上,靠着后面的座椅,伸了个懒腰,朝窗外看了看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,春日的朝阳将柔和温暖的阳光洒向大地,抹去了前几日积雪的痕迹,那些被积雪覆盖后的绿地也趁着这几天回升的气温,前赴后继地冒出嫩绿的新芽。

    嫩绿的草地上,有几只翘着肥臀的柯基在嬉戏玩耍。这时,一只褐色的卷毛泰迪走了过来,愣着脑袋看了看,随后也加入其中,对着几只小短腿做着某种奇怪的动作。

    春天来了,又到了动物□□的季节。

    这样美好的场景,让我有些感叹:“陈斯言,你都单了这么久,是不是该找个男票过下半辈子了?”

    我看了看自己四十多平米的屋子,这个房子一室两厅一卫,虽然小,但作为自己的单身公寓,完完全全足够了。

    洁白的墙壁上挂着一幅高级仿版的富春山居图,旁边立着一个暗红色的木制书柜,书柜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各类写作书籍。

    我欣慰的点点头,这些都是我的心血,我的知识宝库。下一秒扫过杂乱的书桌,和堆在床上的脏衣服,我又猛然摇摇头。

    这样的自己,随便找个男朋友,有些难……

    找个志同道合的男朋友,难……

    找个符合自己择偶标准的男朋友,比登天还难……

    “全都怪我,不该沉默时沉默,该勇敢时软弱……”

    手机铃声骤然响起,我惊了下,从椅子上跳了下来,开始寻着声音到处找着自己的手机。

    最后在铃声的尾音结束前,从一堆零食中找到了它。

    “喂,你好。”

    一句熟悉的男声从手机里传来:“是陈斯言吗?”

    “嗯,我是。你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是盛沉曦。”

    盛沉曦这个名字,熟悉而又陌生。

    我生在一个工人家庭,从跨入小学起就做着家里的乖乖女,学校的呆学生。后来上了初中,成绩不拔尖,我就开始到处补习功课,认识了补习班里的盛沉曦。

    本以为我和他的交集就此打住,可等我考上省里的重点高中,到了班里我才发现,我奇迹般和他成了同学!同班同学!!同桌!!!

    在同桌的三年里,我对他总会有种莫名的情绪,每当他跟我说话的时候,我就喉咙发干,脑子一片空白,心里跟拨浪鼓似的。

    大概是我对爱情这种东西十分慢热,直到高考前的最后三个月,呆蠢的我在书店偶然翻看了一本恋爱书籍,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奇怪情绪的缘由。

    原来我是喜欢上了人家,而且暗暗喜欢了整整五年,喜欢得连我自己都没察觉……

    找出缘由的我欣喜若狂,可没多久就消沉了:我意识得太晚了,现在这种时期谁有空去谈个恋爱?况且相貌平平的我,如何配得上这个才华出众的校草级人物?

    就这样,情窦初开的我终日郁郁寡欢,性格变得孤僻自卑,最后连自己一直骄傲的学业也受了极大影响。

    高考后我只上了本地普通的一本,而盛沉曦进了首都的重点大学。

    胆小懦弱的我一直不敢给他打过一次电话,只是大学期间我谨小慎微的给他发过几条消息。之后的之后,我和他再也没有任何交集。

    有些人的爱情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。

    这说的就是我,我虽然对爱情慢热,可一旦陷进去了,比谁都痴狂。

    为了他,我写了《拂散》,来记录自己与他的点点滴滴。

    《拂散》名义上是为了纪念青春,实际上何尝不是在追忆自己那段苦涩的暗恋时光?

    此时,我多么想跟他说一句:“盛沉曦,我真的好喜欢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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